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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宜昌市发布17起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典型案例(2)

时间:2019-07-26 12:25 来源:三峡宜昌网 作者:milu

  案例四:李某使用伪造的假导游证,冒充导游承揽导游业务被行政拘留5日

  李某,女、汉族、40岁、家住乐天溪镇陈家冲村。经查明,2017年李某通过互联网用自己的名字以300元的价格办理一张“导游身份标识”牌,之后李某多次持该“导游身份标识”牌在宜昌市境内承揽导游业务,2019年3月22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在宜昌市夷陵区峡口风景区峡口山庄码头使用“导游身份标识”牌接待游客时,被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查获,经核查,李某使用的“导游身份标识”牌系伪造。

  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使用伪造证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行政拘留五日,收缴“导游身份标识”牌一张。

  案例五:何某、谭某冒充三峡大坝景区工作人员身份招摇撞骗被行政拘留五日

  何某,男,汉族,41岁,家住宜昌市西陵区朝阳路平湖馨苑;谭某,汉族、38岁,家住夷陵区乐天溪八河口。

  2019年5月7日16时许,何某在宜昌市夷陵区三峡专用公路冯家湾检查站停车场处冒充三峡大坝景区工作人员身份,与外地游客刘某谈好以200元价格聘请导游,由谭某冒充导游身份带刘某等人前往三峡大坝游玩,在过检查站时,谭某被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何某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的违法行为,谭某违法情节较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谭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案例六、七:谭某、郑某在坝区非法揽客被新闻媒体曝光,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三日

  谭某,男,汉族,52岁,家住夷陵区三斗坪镇中堡岛村;

  郑某,男,汉族,50岁,家住夷陵区乐天溪镇陈家冲村。

  2019年3月12日,13日,谭某、郑某先后分别在三峡坝区非法揽客,当看到湖北电视台“帮女郎”栏目暗访记者驾驶的外地牌照的车辆后,以收取20元带路费,将暗访记者带至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宜昌纵横之旅旅行社”夷陵区分公司的游船售票处。2019年5月12日三峡坝区公安分局中堡岛派出所受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郑某行政拘留五日,谭某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八:宜昌纵横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夷陵区分公司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给予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

  5月,针对湖北电视台“帮女郎”栏目暗访组报道的路边拦车拉客的新闻,夷陵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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