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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拟分级分类管理景区票价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19-10-24 19:05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admin

   昨日,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进一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通知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有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依托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国家公共资源兴建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配套停车场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非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及已形成充分市场竞争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国有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重要的国家级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其他国家级和省级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授权市级人民政府制定,无级别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授权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所有景区应在其网站(购票网页)、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游览服务内容(含优惠门票价格及优惠对象、优惠条件等),以及单独收费的服务价格;国有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布,并抄报价格主管部门;景区不得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景区核心景点(项目)因故暂停开放的,景区应当公示并减少收费。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5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贵州省发展改革委。传真:0851-85280903;邮箱:gzfgsfc@126.com。(记者 彭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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