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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源屡遭破坏 中国景区环境质量下降问题突出(2)

时间:2019-08-28 10:40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milu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长城遭刻字被曝光,已不是新鲜事。北京的慕田峪长城、八达岭长城等也出现刻字涂鸦者,其中不乏外籍游客。

  早在1961年,八达岭长城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八达岭长城景区工作人员称,由于游客量巨大,特别是在夏季旅游旺季,工作人员数量有限,难以发现所有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游客如发现有人毁坏城砖,可以向周围的工作人员、公安人员等反映情况,或者拨打投诉电话。

  2018年8月,一个游客破坏丹霞地貌的炫耀视频引起关注。视频中共有4名游客,称“不是说踩一脚需60年恢复,我们不知道踩了多少脚”。在舆论压力下,4人最后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在丹霞地貌踩踏事件发生后几天,又有几名游客在甘肃文县天池景区内戏水游泳并发抖音炫耀,再次引爆舆论。

  今年5月3日,山东临沂警方发布消息称,山东临沂一处景区一块上百万年才形成的“比翼鸟”钟乳石,遭3名游客暴力破坏。日前,掰断偷走百万年钟乳石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据景区总经理介绍,其中一只鸟的形状已经被全部破坏,“基本没有恢复的可能”。

  贵州贵阳湿地公园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湿地公园直线长10多公里,面积大、战线长。尽管每天有60个保安24小时巡逻,但很少能当场抓住一些恶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让景区内的公共设施遭殃。

  云南昆明一名景区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们景区一年的维护费用是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景区内设施维修和建筑修复。

  业内人士认为,破坏旅游资源,不仅给景区带来了负效应,还阻碍了旅游业持续发展。

  实施联动惩戒机制

  全面保障文明出游

  游客破坏旅游资源,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法制日报》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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