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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禁带饮食八成网友认为不合理 市民投诉陕西景区也有类似规定(2)

时间:2019-08-14 11:08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milu

  88%网友认为不合理

  建议景区提高管理水平

  据中国新闻网上在新浪微博上发起的相关投票显示,截至8月13日15点,3.5万人参与投票,3.1万人(约88%)认为游乐园禁止自带饮食不合理,违反了消费者权益;2431人认为合理,餐饮也属消费的一部分;另外1950人认为不好说。

  网友“佳瑶”表示反对,称景区是为了销售园区的食品和水;网友“叶子”表示赞同,理由是垃圾太多了;也有人表示打着环保的幌子,强制二次消费就不好了;网友“李帅”说,如果景区是为保护环境禁止带食物和水,只要景区里面做好保障,并且里外同价,我想大家能理解。但如果不让带食物和水只是为了景区内部盈利,且景区内价格翻倍,那肯定不会被接受。”

  西安网友“雷小猫”认为:景区应该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过去那种靠卖高价食品的模式早就该更新了,应该增加其他美好体验的项目让游客多留一两天,比如引进平价超市或小吃店等跨界经营。另外,景区应该增加垃圾桶,规定多少米之内必须有垃圾桶。三是给游客发放设计好看的环保垃圾袋或者用垃圾换小礼品,作为不扔垃圾的激励。

  律师:

  此举限制了消费者选择权

  违反了自主交易权

  迪士尼乐园等景区是否有权禁止游客携带食物?翻包检查是否违法?华商报记者就此采访了陕西睿思律师事务所律师辛军,他表示,“迪士尼的行为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反了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合同法》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都有明确规定。”

  辛军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对于迪士尼乐园检查游客的行李,辛军认为从一方面看是侵犯游客隐私的行为。同时,迪士尼作为一个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其有义务保障公共场所安全,有义务维护园内秩序,确保入园的游客人身安全,从公共安全及游客的人身安全上来讲,迪士尼乐园检查游客背包的行为具有合理性,并非完全出于非法的目的,但是迪士尼在发现游客携带零食的时候,无权阻止。 华商报记者 李怡 实习生 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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