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在第八章法律责任中还明确规定:向水体丢弃禽畜动物尸体或者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及残液的,由洮河流域所在县(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无害化处理,并对个人处以禽类每只一百元罚款、畜类每头一千元罚款;对企业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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